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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发布时间:2015-10-04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开展省级“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阶段总结检查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及时总结改革成果,促进交流与示范,深入推进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进行阶段总结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4]10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进行阶段总结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生物工程、音乐学

二、检查内容

请上述专业负责人对照本专业综合改革方案的目标要求,认真总结立项以来本专业的改革与建设情况,重点总结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可突出对改革取得实际进展的某一个方面进行重点总结,并认真分析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的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三、相关要求

1)总结材料要求写真、写实,不做花样文章,不超过4000字。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学校将根据上述专业所提交的总结材料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个改革进展好、成效突出的专业,相关材料将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上展示。

2)上述专业负责人应按照本专业的总结材料前后顺序认真准备支撑材料,以备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进行抽查及召开现场交流会。抽查及现场交流会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省教育厅将根据上述专业所取得的实际成效分等级给予经费资助,对没有任何实际进展的项目将滚动淘汰。

4)上述专业负责人于420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