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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常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5-10-07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87
  

教学日常管理是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包括严格执行教学方案方案、年度和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试表等表格文件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

1.要严格执行教学方案的年度或学期运行表。教学方案对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选修课都分别作了年度或学期的安排,并规定了每门课程的学时,包括讲授和实践(实验)学时。任课教师要严格控制教学过程,不能任意减少或增加规定的教学时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教学任务书和课表,应以教学系(部)为单位,以《教学任务书、课表异动报告》的书面形式上报至教务处。报告内容应包括:修改原因,修改前后课表详细情况,系(部)主管领导手写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书面报告交至教学管理科,修改后的教学任务书和课表方可执行。

2.严格执行课表。课表是教学计划在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上的体现,一经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任课教师必须遵守课表安排,不能随意调停课。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上课前一天办好有关手续;严禁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和无故缺席。凡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以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论处。教师上课应填写教学日志,作为计算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3.严格执行日常教学检查制度。检查分校、系(部)两个层面进行,学校日常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迟到早退现象、调停课情况、使用普通话教学和规范用字情况、教师上课接打手机、擅离课堂及其他教学违规行为、课表执行情况、学生到位情况、学生课堂听课等情况,以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为全面了解教学工作情况,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每个学期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系(部)教学工作进行比较全面的检查,将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反馈给各系(部),以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