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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5]2号
关于2015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教学班: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上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安排
2015年3月22-29日,其中3月28日为全校性公共课补考时间。
二、补考对象及科目
2014年下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高于40分(含)及缓考学生均可参加本次正常补考,因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记零分以及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学生直接重修,不准参加本次补考。请各教学院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
三、公共课补考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和安排(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见附件),请尚未上报公共课成绩的教学院于3月17日前完成上报工作。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教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29日前)组织考完。
四、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尽量将考试时间安排错开,保证所有补考学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请各教学院于3月20日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五、补考工作几点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4年下学期期末考核课程的备用卷(B卷)。
2.补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尤其是2014年下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各项要求)执行,从严组考;考场布置要合理,间隔距离要适当。
3.补考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师及时阅卷,按时登报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回家里阅卷,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系部要组织人员复核,确保阅卷准确、规范。各教学院于4月3日前上报完补考成绩。
4.本次补考成绩继续在旧教务系统由各教学院教学秘书录入(http://59.71.48.10/jiaowu/)。
附件:全校性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安排表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科目
备注
2015年3月28日
综合教学楼D座212
上午8:00­-10: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开卷)(2014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闭卷)(2013级)
 
上午10:10­-12:1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闭卷)(2014级);《心理学》(闭卷)(2013级)
 
2015年3月28日
综合教学楼D座212
 
下午3:00-5:0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闭卷)(201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