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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水平考试及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5]10

关于2015届毕业生《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水平考试及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毕业班级: 

根据学校《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考试改革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毕业前夕,举办2015届毕业生《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水平考试及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正常考试时间:510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大学英语》;下午3:005:00:《计算机基础及应用》。

    2.补考时间:518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及应用》;地点:综合楼D212教室。

二、考试对象

    1.非音、体、美专业学生未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成绩为425分及以上)成绩的;音、体、美专业学生既未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成绩,也未取得英语应用能力A级合格证书的,均需参加学校《大学英语》课程水平考试,并以此次考试成绩作为《大学英语》课程的考核成绩。

    2.理工科类学生未取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有国家三、四级等级证书可替代)证书的;文科类学生(含音、体、美专业学生)未取得全国(或湖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有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可替代)的,均需参加学校《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水平考试,并以此次考试成绩作为《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的考核成绩。

    3.教学方案中未开设《大学英语》课程的专业学生不需参加《大学英语》课程水平考试;未开设《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的专业学生不需参加《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水平考试。

三、考试组织

    1.命题、阅卷工作由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分别负责;正常考试组考工作由各教学学院负责,补考由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请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组织有关教师根据课程大纲要求,制作好两份试卷(AB卷),并将试卷打印稿于54日前交考试中心印制。

    3.请各学院于57日下午在考试中心领取试卷,并按学校试卷保密保管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于511日前将已考完的试卷交考试中心。

    4.请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及时组织教师阅卷,并于514日前将考试成绩上报考试中心。

    5.515日考试中心将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通知到各学院,各学院及时通知不及格学生参加518日的最后一次补考。

四、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为2015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课程正常考试,考试不及格的,可以且只允许参加一次补考。未参加正常考试的,只允许参加518日的最后一次补考。

    2.本次考试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3.考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组考单位要加强身份验证,防范代考行为。

    4.各组考单位要按照学校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组考;外国语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要按规定做好阅卷、评分和成绩上报工作,学校将组织巡考和检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