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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字[2014]32

关于2014年上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现对2014年上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

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校本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系(部)负责本单位本期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二、考试、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时间:620-25日;

2.专业课考试时间:626-7月3

3.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76前完成;

公共体育、实验、活动课程、全校性选修课考试(查)及专业考查课要在620日前完成。

三、全校性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英语(一)》(2013级):620上午9:00-11:00     

2.《大学英语(二)》(2012级):620下午3:00-5:00

3.《计算机基础及应用》2013级):623上午9:00-11:00

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3级):6月23下午3:00-5:00

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2级):624上午9:00-11:00

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2)624下午3:00-5:00

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级):625上午9:00-11:00

8.《教育学》(2012级): 625下午3:00-5:00

四、考试工作要求

1.鼓励实施课程考试改革。学校已颁布实施《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加快推进课程考试改革的实施意见》(湘科院校字[2014]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本期的特点,本期期末课程考试改革的重点应放在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上。请各系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推进课程考试改革,任课教师可根据《实施意见》的精神,大胆进行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的改革,丰富考试形式,优化考试内容。

2.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科目,保证学生有较充裕的复习和备考时间,促进学生发挥出正常水平。具体要求:同一班级一天之内的考试科目不得超过一门;公共课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晚上原则上不得安排考试。

3.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制卷和保管工作。系(部)领导和各教研室主任要认真组织试卷命题工作,大力提倡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改革,把好试题审核关,确保试卷命题质量。各系(部)要按照学校最新颁发的《关于课程考试试卷传递、保密、保管环节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印制、试卷保密、试卷传递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试卷安全,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

4.加强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各系在614前,结合61415日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举办考前学生考试动员会,学习相关规定,强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积极备考,营造良好学风和考风。在考前召开教师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强调考试工作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5.认真做好考试组考工作。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调整配齐教室桌椅,间隙距离适当,考生单人单桌;做好考场示意图,各考场门前有标示,课桌上有考号,考生对号入座;对考场进行清场,搞好教室卫生,保持考场清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按标准考场(30人)配备2名监考的要求配备监考教师。

6.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各教学系(部)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考务人员和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考务工作和监考工作职责,对违反考试规程的考务和监考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考试违规违纪的学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工作。各课程考试结束后,各教学系(部)要按照学校阅卷评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时间,及时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高标准完成考试课程的阅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复查、试卷装订保管和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特别要组织好教师集体阅卷工作。

五、说明事项

1.2013级的《大学英语(一)》课程考试,所有2013级开课班级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凡参加了2012《大学英语(一)》课程考试的2012级学生必须参加此次大学英语(二)课程考试。

2.2013级《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考试,按学校规定取得了免考资格的学生,可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向本系申请免考,也可选择参加此次考试。

3.各系要在617前将本系期末考试安排表交考试中心审核。

4.任课教师不得上复习课、出复习题和圈定考试重点范围及内容,违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每门课程须同时制定AB两套试卷,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试卷格式统一,试卷具体格式到教务处考试中心下载(下载地址:学校校园网→部门设置→考试中心→相关下载)。

7.每天考试的具体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8.各系(部)在成绩录入时,对缺考、缓考、舞弊、免考的学生,要在标注栏中特别注明。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