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23
   

2016年上半年第45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6-27日举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及全省考务工作会议要求,现将考试工作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校考点基本情况

1、参考人数:3556人;2、考场设计:7个考场(知行楼,原综合楼E406506室);3、考试批次:15考场各10批次,第67考场1批次(三、四级和社会考生);4、考试时间:3268:0022:106个批次);3278:0016:504个批次)。

二、考务及监考人员工作纪律及注意事项

1、所有考务和监考人员需参加325日(星期五)下午4:005:00在行政办公楼4楼会议室举办的考试工作会,认真学习考务规程和相关工作要求。

2、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带摄像、通讯功能的设备拍摄考场情况,或在论坛、微博、微信上发帖,一经发现,立即终止监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3、严禁监考人员参与或协助考生舞弊,一经发现,立即终止监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防范代考行为发生;在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三、考生应遵守的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批次参加考试,开考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请考生看清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批次、时间和考场号,按规定时间、地点候考,并在考场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入场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将在考场入口处进行安检,严禁考生将通讯工具或其他带搜索、查询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在考场内一旦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其他物品按考场要求统一放置。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入场考试。缺准考证的不准入场参考。准考证遗失或毁损的,请在325日晚上20:002200到考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401)补办;身份证遗失的,自请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到考场证明身份,持纸质证明或电话证明均视无效。

4、考生应按监考老师的安排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

5、请人代考、代替他人考试、考生间相互讨论、帮他人答题等行为均属考试违纪、舞弊行为,违反者,按规定从严处理。

6、草稿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能带入草稿纸和其他资料,考试结束后,将草稿纸带离考场。

四、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教师和学生对本次考试进行全面监督。举报电话:6381404(校纪委)、6381324(考试中心)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