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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上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湘科院教发[2016]28号
关于做好2016年上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考试工作要求,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20周(2016年6月26日—2016年7月9日),为提前充分做好本学期课程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校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各教学学院负责本单位期末考试的具体安排和组织管理。
二、考试、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公共课考试时间:6月25日-28日;
2.专业课考试时间:6月29日-7月9日;
3.阅卷和成绩录入时间:考试日后一周内完成;
公共体育、实验、活动课程、全校性选修课考试(考查)及专业考查课要在6月25日前完成。
三、全校性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英语(一)》:6月25日上午9:00-11:00;
2.《大学英语(二)》:6月25日下午3:00-5:00;
3.《计算机基础及应用》:6月26日上午9:00-11:00;
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6月26日下午3:00-5:00;
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6月27日上午9:00-11:00;
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月27日下午3:00-5:00;
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6月28日上午9:00-11:00;
8.《教育学》:6月28日下午3:00-5:00。
四、考试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考试科目和时间。科学、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和科目,保证学生有较充裕的复习和备考时间,促进学生发挥出正常水平。具体要求:同一班级一天之内的考试科目不得超过一门;公共课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得安排专业课考试;晚上原则上不得安排考试。
2.认真做好试卷命题、制卷和保管工作。各教学学院领导和各系(部)主任要认真组织试卷命题工作,大力提倡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改革,把好试题审核关,确保试卷命题质量。要按照学校最新颁发的《关于课程考试试卷传递、保密、保管环节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印制、试卷保密、试卷传递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试卷安全,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
3.加强考前宣传和动员工作。各教学学院在6月17日前,结合6月18日-19日的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召开考前学生考试动员大会,学习相关规定,强调考试纪律,促进学生积极备考,营造良好学风和考风。在考前召开教师考试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期末考试各项工作,强调考试工作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
4.认真做好考试组考工作。合理安排和布置考场,本次考试笔试考场要求全部安排在有监控的教室内进行。要调整配齐教室桌椅,间隙距离适当,考生单人单桌;做好考场示意图,各考场门前有标示,课桌上有考号,考生对号入座;对考场进行清场,搞好教室卫生,保持考场清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按标准考场(30人)配备2名监考的要求配备监考教师。
5.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各教学学院领导要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和巡查工作,考务人员和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考务工作和监考工作职责,对违反考试规程的考务和监考人员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考试违规违纪的学生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认真组织并按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录入工作。各课程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学院要按照学校阅卷评分的工作要求和规定时间,及时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高标准完成考试课程的阅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复查、试卷装订保管和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特别要组织好教师集体阅卷工作。
五、说明事项
1.2015级的《大学英语(一)》课程考试,所有2015级开课班级学生必须参加考试;凡参加了2014《大学英语(一)》课程考试的2014级学生必须参加此次大学英语(二)课程考试。
2.2015级《计算机基础及应用》课程考试,按学校规定取得了免考资格的学生,可按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向本学院申请免考,也可选择参加此次考试。
3.各教学学院要在6月10 日前将本单位期末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
4.任课教师不得上复习课、出复习题和圈定考试重点范围及内容,违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5.每门课程须同时制定A、B两套试卷,卷面分值一律为100分,并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6.试卷格式统一,试卷具体格式到各教学学院教务秘书处拷贝。
7.每天考试的具体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8.各任课教师应在教务管理系统(网址:jw.huse.cn:81)中录入成绩,并对缺考、缓考、舞弊、免考的学生,在标注栏中要特别注明。
9.全校公选课成绩录入时,任课教师对缺考的学生在标注栏中只能注明“取消”。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