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查和实时监控考场过程中,教务部门发现了部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职现象:
期末考试以来,除第一期通报的学生违纪现象外,近三天及前段时间考查考试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有:
梅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1302班学生,《金融英语》、《区域经济学》和《财政与税收》考查考试请人代考;
杨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1302班学生,替人代考《金融英语》考查科目;
沈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1403班学生,替人代考《区域经济学》考查科目;
林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营销1401班学生,替人代考《财政与税收》考查科目;
许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1302班学生,《区域经济学》和《财政与税收》考查考试请人代考;
陈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旅管1501班学生,替人代考《区域经济学》考查科目;
贾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旅管1302班学生,替人代考《财政与税收》考查科目;
赵某某,经济与管理学院统计1501班学生,《大学英语(一)》考试用手机舞弊;
田某某,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生工1501班学生,《大学英语(一)》考试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
彭某某,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生技1401班学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考试夹带纸条;
王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403班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夹带纸条抄袭;
彭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403班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手机舞弊;
姚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403班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夹带纸条抄袭;
富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402班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夹带纸条抄袭;
张某某,体育学院2014级1班学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手机舞弊;
张某某,体育学院2014级2班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夹带纸条;
黄某某,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1402班学生,《教育学》考试夹带纸条;
张某某,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育1402班学生,《教育学》考试夹带纸条;
张某某,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1402班学生,《教育学》考试夹带纸条;
彭某某,体育学院2014级1班学生,《运动训练学》考试手机舞弊;
陈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302班学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夹带纸条抄袭;
熊某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学1302班学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夹带纸条抄袭;
对上述违纪违规监考教师,考试中心已经通知其所在学院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在学院范围内通报批评。上述学生的考试作弊科目成绩计0分,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具体的处分决定,将由教务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按学校有关规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