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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3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湘科院教发[2016]47号
关于2016年下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教学班: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下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16年9月18-21日
二、补考对象及科目
2016年上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高于40分(含)及缓考学生均可参加本次正常补考,因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记零分以及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学生直接重修,不准参加本次补考。请各教学院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
三、公共课补考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由各相关教学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开设的全校性公共课要求在9月18、19日两天组织考完。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教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21日前)组织考完。请尚未上报公共课成绩的教学院于9月11日(星期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四、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避开9月18日、19日这两天的公共课补考时间,尽量将考试时间错开,保证所有补考学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请各教学院于9月13日(星期二)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五、补考工作几点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6年上学期期末考核课程的备用卷(B卷)。
2.补考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严组考;考场布置要合理,间隔距离要适当。考场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同样对待。
3. 所有补考要求安排在监控教室进行。没有监控教室的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要求安排在有监控的其他教学楼(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4.补考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师及时阅卷,按时登报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回家里阅卷,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各教学学院要组织人员复核,确保阅卷准确、规范。各教学院于9月23日(星期五)前上报完补考成绩。
5.本次补考成绩在新教务系统由各教学院任课老师录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