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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校地合作试点单位和2016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6〕436号)
发布时间:2016-09-29 00:00:0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普通高校:

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全面深化校地校企合作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46号)要求,经各单位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审核,现确定23所高校与市州政府或产业园区开展全面合作试点,41个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2015年扶持建设的3个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正式立项建设(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校地合作试点周期为三年。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细化政策措施,扩大合作成效,不断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产教融合发展水平。相关高校要在校园网主页开辟校地合作专栏,及时报道试点动态,展示试点成果,充分发挥试点工作的示范辐射作用。

2.相关高校要按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方案》要求,加强与合作企业的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基地的建设、改革和管理工作,同时以基地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与新机制,不断强化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与训练,加快培养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

 

附件:1.校地合作试点单位名单

      22016年校企合作基地立项建设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6926

关于公布校地合作试点单位和2016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6〕4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