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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3 00:00:00 作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1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8]4

关于2018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教学班: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上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18317- 21

二、补考对象及科目

2017年下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及缓考学生均可参加本次正常补考,因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记零分和2014-2016级课程考核成绩低于40分的学生直接重修,不准参加本次补考。本次补考是实行学分制的2017级学生首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进行重修。请各教学院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和督促相关学生努力做好复习准备。

三、公共课补考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由各相关教学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开设的全校性公共课要求在31718日两天组织考完。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教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321日前)组织考完。请尚未上报公共课成绩的教学院于39日(星期三)前完成上报工作。

四、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避开317日、18日这两天的公共课补考时间,尽量将考试时间错开,保证所有补考学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请各教学院于312日(星期一)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五、补考工作几点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7年下学期期末考核课程的备用卷(B卷)。

2.补考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严组考;考场布置要合理,间隔距离要适当。考场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同样对待。

3. 所有补考要求安排在监控教室进行。

4.补考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师及时阅卷,按时登报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回家里阅卷,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各教学学院要组织人员复核,确保阅卷准确、规范。各教学院于323日(星期五)前上报补考成绩。

5.本次补考成绩在新教务系统由学院任课老师录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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