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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关于组织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3 11:18:02 作者:教学研究科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8]41号

关于组织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申请人应为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选题要求

项目的研究范围、选题以及项目任务请参照《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内容,围绕省教育厅安排的研究范围确定选题,开展项目研究和实践,以达到通知中的项目任务要求。项目的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各学院应根据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结合本院教学改革实际,科学进行教学改革项目选题规划,合理安排研究小组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指标分配

本次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按照各学院专业总数及专任教师人数分配指标,另计算机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公共课程各报1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18年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3)的指标数进行申报,多报不予接收。对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申报的项目,视具体申报数量从中遴选3项参加学校评审。

4.评审程序及相关要求

为促进教改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学校将实施严格规范的项目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质量与资格审核,并从全校申报的55项中遴选32项立项为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对初审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能参加专家评审,并同额减少明年度该项目所在学院的校级教改项目分配数。

学校将通过专家通讯评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参与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通讯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请主持人认真填写初审用申报书(附件4)相关内容,请务必隐匿有关个人信息,若申报书中有意透露个人信息等内容或提示,学校将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

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参加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申报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报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在研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

5.项目研究经费

校级教改项目研究经费为每项5000元。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整理材料,其他部门由申报人各自整理材料,务必于6月26日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1.申报者须填写《2018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表)(附件4),一式一份,各教学学院申报者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上交所在学院,其他部门申报者纸质稿直接上交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至441383740@qq.com。

2.《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稿需加盖学院(部门)公章,电子稿发至441383740@qq.com。

附件:

1.湘教通[2018]164号: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通知

3.2018年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标分配表

4.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表)

5.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完整表)

6.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


41-关于组织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