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72-2018年关于已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11:38:22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75

各教学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规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主持人深入开展教改项目研究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及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尚待解决的问题,今后的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

4.项目主持人及成员的变更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检查程序

1.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2)。

2.各学院(部门)对项目主持人提供的中期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表格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结果共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研究项目,追回其研究经费,其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

(一)结题对象

1.2016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4)。

2.2015年立项且延期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5)。

3.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如已达到结题要求,也可申请提前结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

2.各学院(部门)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在表格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7)。

3.如暂未达到结题要求需要延期的,可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8)。2015年立项已延期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得再次延期。2016年以后(含2016年)立项的项目,只能延期一次,对于延期一次还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撤销该研究项目,追回项目研究经费,其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且相应减少该学院下一年申报项目名额。

三、材料报送要求

因项目数量较多,请相关学院(部门)统一整理材料并于2018年11月1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下列纸质材料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44138374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1.《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或《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稿。

2.《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及《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稿。

3.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附件:

1. 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3.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4. 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5. 2015年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名单

6.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8.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10月12日  


72-2018年关于已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