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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湖南科技学院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11-29 16:30:40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0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湘科院教发[2018]63号

湖南科技学院在线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促进学校教学内容、方法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实现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线课程是在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和学习方法指导下的网络教学模式,是对传统课堂的辅助与延伸。作为课程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着力遴选和建设若干门校级在线课程,构建校、省和国家三级在线课程体系。

第三条 在线课程包括精品课程、微课、名师空间课堂、SPOC、研讨式课程等基于网络传播的课程。

第二章 建设要求与设计标准

第四条 内容要求。课程内容应涵盖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等特征,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第五条 团队要求。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等组成,不少于3人。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专任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高。每位专任教师只能主持一门在线课程。鼓励建立跨院、跨校课程建设团队。课程负责人除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外,还必须每年承担本课程全程课堂教学任务。鼓励高学历高职称专任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申报在线课程。

第六条 课时要求。课程设计周数以8—16周为宜,每周授课时数设计在2—4节。

第七条 视频制作要求。课程视频制作要求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的精品开放课程技术标准。视频内容原则上以知识点的形式分割,每一节视频时长为8—45分钟,并配有对学生学习进度进行评价考核的试题或互动环节等。

第八条 资源要求。在线课程应具有课程资源和拓展资源。其中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描述、教师队伍、教学建设、实践教学、学习资源、教学互动等,拓展资源应包括参考资料、案例库、素材资源库等。

第九条 课程互动要求。在线课程应设计足够的、高质量的互动主题,以引导学生讨论。

第十条 版权问题。在网络教学课程中引用他人著作的文稿、图像、动画、视频等素材,应特别注重版权问题,由此引发的侵权责任由课程负责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 评审与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教务处根据规划定期评审立项在线课程。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专业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课程,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在线课程,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评估。

第十二条 对于通过立项的校级在线课程,学校按以下标准资助经费:(1)在线课程,每门课程资助课程建设费用不低于1万元;(2)校级在线课程直接作为候选课程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在线课程的评选。

第十三条 对立项为省级在线课程的课程,学校再按省级立项文件的要求进行配套资助。

第十四条 已被立项的校级在线课程如出现以下情况将从当年起停止资助经费:(1)中期检查不合格;(2)课程在线资源更新率低于20%;(3) 验收不合格。

第十五条 因工作调动、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课程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时,学校撤销课程立项,并终止经费资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