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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补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08:26:26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57

湘科院教发[2019]6

各教学学院、各教学班级: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上期课程重修(补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补修)课程与对象

1.2015级、2016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因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成绩无效和课程考核成绩低于40分的,按本通知要求申请重修;

2.2017级学生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该学期”)修读的课程出现如下情况的,按本通知的要求申请重修:

(1)该学期期末考核不及格且经下一学期期初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

(2)该学期期末考核中缺考、违纪或作弊的课程。

(3)该学期期末考核缓考,但下一学期期初未按规定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后不及格。

(4)2017级学生对已及格并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的,可申请重修该课程。

3.学生因学籍异动导致少修课程和学分的,须按本通知要求申请补修。

二、重修(补修)的方式:

1.2015级和2016级学生原则上跟随低年级对应教学班跟班重修(补修)。

2.2017级学生重修(补修)一般采用随低年级对应教学班跟班修读、跟班考试的方式。跟随班级的任课教师要做好跟班重修(补修)学生的考勤和课程考核工作。

3.2017级学生课程重修(补修)人数达25人(含25人)时,开课学院要利用周末或晚上等空闲时间安排集中开班授课,重修(补修)学时数与原课程一致。开班上课的老师,需按照上课时间如实完成重修课程,并做好学生考勤和课程考核工作。

4.任课老师对学生重修(补修)获得的成绩如实登录,但要予以标注“补修”、“重修一”、“重修二”等字样,“补修”获得的成绩为正常考试成绩,“重修”获得的成绩均为非正常考试成绩。

5.学生申请重修的方式采用填写并上报申请表的人工方式办理,办理时间与流程如下:

(1)2月25—28日:申请人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每门课程一式三份),交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学生所在学院汇总、与相关开课部门协调后,将申请表统一报送至各开课部门审批。

(2)3月1—4日:开课部门汇总各学院学生的重修申请,及时确定相应的任课教师负责落实课程重修的具体教学要求,并将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一份交任课教师登记成绩使用(期末考核后装入试卷袋归档),另外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一份由学院作为教学档案留存、一份交申请学生留存)。

(3)3月5-8日:学生所在学院将重修的审批结果和上课安排通知学生。

(4)各开课部门汇总重修信息,详细填写《重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8日前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含电子版),再由教务处通知财务处。

6.学生课程重修实行个人申请制,凡未按时办理重修申请造成学分不够而影响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由学生自担其责。学校从2016级学生起不再安排毕业前的“总补考”类考试。

三、重修缴费

1.2017级和2018级学生课程重修必须缴纳重修费。重修费标准为每学分70元,如该门重修课程为3个学分,则该门重修课程的重修费为210元。

2.申请重修同学须先关注“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微信公众号”,通过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平台自助缴费,缴费时勾选“重修费”方视为缴费成功。缴费截止日期3月22日。

3.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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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说明

1.如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课程不再开设的,在办理重修时,可由课程所在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为学生安排相近课程进行重修,但应将课程替换情况形成书面说明(一式两份),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认定后,分别报教务处、开课部门备案。

2.所有重修学生须及时与重修课程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3.如果重修课程与正课时间冲突,学生以正课学习为准,同时必须向重修任课老师提出自学申请,征得同意后,重修课程在老师指导下可采用自学、老师课余时间辅导、答疑等方式学习。

4.参加课程重修所需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

5.重修课程考试与期末正考时间冲突时,以重修课程为准,但需提前办理正考课程的缓考。

6.重修课程不安排补考,如第一次重修考试不通过,须再交重修费后继续重修一次。

7.各教学单位在安排落实重修工作的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管理科联系解决。

五、注意事项

1.学生所在学院要负责教育学生认真参加所插班的重修课程学习,并进行检查,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

2.各开课单位要为学生的学业负责,及时落实重修申请。任课教师对插班重修和开班重修的学生要严格管理,对其要求等同于初修学生,并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

附件:1.湖南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学生用)

2.重修情况汇总表(学生所在学院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3日

6-湖南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