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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1-03-25 10:55:40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80

各教学学院:

   根据《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以及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参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研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见附件1以及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2,参照《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3),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申报对象及数量

每个学院限3项,并注明项目是否申报国家级(最多1项)、省级项目,省级以上最多2项

三、评审程序

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校级项目5项,并从中择优推荐2项申报省级项目(其中1项推荐申报国家级)。

四、项目保障及管理

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的,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

将结合教育相关要求,适时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项验收工作。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21年4月6日(下午4:00前)

(二)报送方式:

1.各学院推荐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将《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472183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版材料《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五份,相关附件一式一份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及《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416办公室)。

联系人:郭宜娟,联系电话:0746-6383160

          附件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3: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4:新文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汇总表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