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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1:46:08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

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质量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提升我校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实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能力。

二、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由各单位进行申请,经专家组进行评议后确定。教务处将根据评议情况,遴选部分项目给予资助(对已取得资助而未能如期形成改革成果的项目,将减少单位第二年申报指标)。

三、选题要求

一般项目申报应围绕《教育部2021年工作要点》(附件1)中的内容确定研究范围,组织项目研究。项目的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学校鼓励教师立足我校本科教学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紧密结合本学院(部门)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科学规划教学改革项目选题,不断加强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领域和环节开展建设与改革工作,持续提升建设水平,努力培育有创新、有突破、有影响、有实效的教改成果。

四、申报要求

1.指标分配

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原则上按照各学院专业总数及专任教师人数分配指标,另大学计算机、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等公共课程各报1项。请各学院严格按照《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指标分配表》(附件2)的指标数进行申报,多报不予受理。对机关处室和教辅单位申报的项目,视具体申报数量从中遴选不超过5项参加学校评审。

2.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人需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表)(附件3)和《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填写附件3时请务必隐匿有关个人信息,若申报书中有意透露个人信息相关内容,学校将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

2)申报人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报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在研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

3)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教师参加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各学院(部门)须对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后方可填写《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

   五、评审程序和经费资助

为促进项目的公平、公正选拔和有效实施,学校将实施严格规范的项目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通讯盲审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场评审两轮评审,最终遴选50项左右立项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相关学院(部门)统一整理材料并于5月1712: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第2-3项纸质稿要求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放入以“XX学院(部门)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材料”命名的压缩包内发送至101472183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1.《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初审用)(附件3),一式一份;

2.《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一份;

3.《2021年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七、其它未尽事宜,可致电教学研究科,联系人:郭宜娟,联系电话:0746-6383160。

            12-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