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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关于对阳杰等2名同学考试违纪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1-07-06 10:59:37 作者:教务处办公室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0

各教学学院:

2021年上期(2020-2021-2)期末考试期间,阳杰同学考试违纪。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湖南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教学学院报送,教务处核实和认定,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阳杰(学号201908010417,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工程1904班学生)在《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课程考试中携带存有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手机,给予其记过处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郭鑫磊(学号202014030205,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航管2002班学生)在《中国文化概论》课程考试中夹带舞弊,给予其记过处分,该门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诚信考试。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6日